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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汽车摩托车下乡工程

2009/4/13/10:36 来源:证券之星

    【慧聪表面处理网】日前,随着《江苏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出台,该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程正式启动。

    该方案规定,汽车下乡补贴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该省农民这一阶段在省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和新购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均可享受补贴。

    换购轻型载货车的,要求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每户可享受一辆轻型载货车的购买补贴。新购客车每户可享受一辆微型客车的购买补贴。

    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对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补贴3000元。

    对购买微型客车,销售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销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摩托车下乡补贴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该省农民在此期间在省内购买摩托车可享受补贴,每户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数量为两辆。

    所购摩托车,销售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销售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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