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国家标准已制定的共有12项:
—GB6514-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7691-200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7692-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12367-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GB12942-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14441-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
—GB1444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444-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1477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
—GB15607-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17750-1999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
—GB20101-200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为《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列标推之十二。
本标准对应于日本“JISB8415-1982(工业用燃烧炉的安全通则)”,与JISB8415-1982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装作业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省化工研究所、扬州琼花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捷能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雪芳、张益铮、韩航、孙新研、陆哲明、顾卫东、吴中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作业有机废气净化装置的通用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一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液体吸收五类净化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作业上述五类有机废气净化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