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电镀行业的危机与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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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处理行业恳谈会暨十佳颁奖典礼上的发言稿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秘书长 马捷

中表协电镀分会秘书长马捷《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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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专题:2008中国表面处理行业高峰论坛暨“关怀 创新 发展”第二届十佳颁奖典礼
一、有关单位
标准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主编单位: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北京电镀协会
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
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公司
2003年9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发文,正式批准了《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立项。
2003年10月13日,标准的编制正式启动。
2004年4月26日,召开了开题报告论证会,会议通过了编制组的开题报告。
2005年9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报送总局科技标准司标准处。
2005年10月25日至2006年1月,征求修改意见并归纳整理。
从2006年3月21日开始到5月底,对全国有关电镀企业进行了广泛调查。向全国169个电镀车间班组和专业
电镀厂点发放了《电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2006年7月完成了《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等文件,上报总局科技司标准处。
之后又经4次修改形成现有文本
三、标准出台背景
(一)电镀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电镀行业是通用性强、使用面广、跨行业、跨部门的重要加工工业和工艺性生产技术。
电镀行业使用大量强酸、强碱、重金属溶液,和
铬酐、镉、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在工艺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和废渣。
除了少部分国有大型企业、三资企业及新建的正规专业电镀厂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艺设施,很多中小型企业仍然使用简陋而陈旧的设备,操作方式以手工操作为主。
近年来,不少地区建立了电镀集中工业区,将过去零散的电镀企业集中在一个区域内,实行电镀生产的合理分工与协作,同时,对产生的废水、废渣和废镀液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与处置。许多电镀企业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行电镀
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低浓度、低污染的电镀工艺、逆流清洗工艺,发展电镀槽(废)液的净化与回收技术,消除和减少污染。不少企业还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制定电镀污染物的排放指标、镀件漂洗用水定额、漂洗水水质标准等规定和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纳入企业的生产计划管理,建立污染治理档案,定期检查与考核,以控制电镀“三废”对环境的污染。因此,本标准的制订是促进电镀行业技术升级与自身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