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上购物活动日益活跃,但是并不是什么商品都能放到网上交易。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作出决定,浙江省对剧毒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并且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剧毒化学品。
实行新规定后,浙江省将对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点、分类管理、从严控制。剧毒化学品按经营品种分三类管理:氰化物、砷化物类;化工生产原料类,如液氯、丙烯腈、氯磺酸等;其他类,包括农药、化学试剂、医药类。
其中氰化物、砷化物类剧毒化学品实行定点经营。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市区范围内不超过2家;液氯、丙烯腈等剧毒化学品,实行无仓储经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出,全省严禁经营单位向个人出售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剧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剧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剧毒化学品;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它可能进入居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剧毒化学品。
据了解,浙江省将建立起严格的剧毒化学品流向登记制度,明确流向登记责任人。流向登记内容应详实、可靠,可随时提供检查核实。经营单位应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对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