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及海上设施的腐蚀是影响其寿命的最大的因素之一。因腐蚀导致结构损坏和破坏,财产甚至生命的损失屡见不鲜。自上世纪70、80年代起,由于各种因素导致老龄船增加。同时国,际上对海洋环境污染的关注程度也趋于严格,在1995年底IMO又通过了对专用海水压载舱防腐蚀系统涂装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去年IMO环境保护委员会已通过《国际控制有害船底防污系统公约》,与此配套的相关规则也即将出台。与此同时,IACS为了顺应这种国际趋势,也加强了对现有老龄船舶的检验要求。为此,船舶和海上设施的防腐蚀问题开始备受主管机关、检验部门、船东、保险商等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执行IMO的有关规定和为船东在延长船舶寿命提供有效的帮助,同时也为相关各方对检验质量提供较公正技术条件,中国船级社总部在与中国船舶工业涂装技术指导组协调后,编制了,《船舶结构防腐检验指南》。该《指南》目前已通过审查,近期即将颁布。这将对船舶防腐蚀技术的提高和延长船舶的寿命发挥积极的作用。本文将对该《指南》的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1 通则
主要涉及本指南的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编制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船舶和海上设施防腐蚀作业的控制点和最低适用标准。
本指南主要是用于船舶和海上设施的防腐。其他结构可参照使用。
通则中定义取自于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家正式出版的书刊。主要有:GB8264—1987《涂装技术术语》、GB12466一1990《船舶及海洋工程腐蚀与防护术语》、《涂料工业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年9月第l版)。
由于本指南将指导整个舶船防腐工作,指明三种不同的检验种类,可以对使用本指南选择检验方法提供方便。
2 防腐设计/施工单位及人员要求
为保证防腐蚀工程的质量,防腐蚀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人员应有一定的资质,这是一般的常识。其原则为:
(1)设计/施工单位必需每一项目各有二个以上的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
(2)应有完善的质量体系,以保证有关的要求得到切实执行,其中包括IS09000的质量认证;
(3)单位所具有的设备和器材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对人员的要求原则是:
(1)技术人员能够担当正确设计和处理现场问题的能力;
(2)相关人员应能了解施工安全和特点、正确使用相关的设备、处理一般性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防腐设计
(1)以往新造船舶的防腐设计中的涂装设计是设计单位仅送船东审查认可,没有明确送船级社认可。近年来各主要船级社随着对船舶寿命的重视,对防腐设计也越来越关注。IMO也作出若干指导性意见。为此本《指南》对设计认可作出了基本规定;
(2)本指南对需要认可的图纸提出必需满足的基本要求,不能排除设计在此基础上根据船舶与海上设施建造特点,在工艺上作进一步深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