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关获悉,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宣布: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零调至10%,此次税率调高共涉及25个8位数税号商品。广东将有超过1000万美元相关产品出口受到影响。
据广州海关统计,2006年1-2月,广东共出口未锻造的铜及铜材1.7万吨,价值9075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和47.4%;其中受出口税率调高影响的产品共18个税号产品,这些产品的出口量为3344.7吨,价值1284.4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7%和49.5%。
海关专家表示,随着国家对部分铜材产品出口暂定税率的调高,将有效抑制铜材产品出口不断扩大,预计本月出口将短期突增,4月份起将明显下降。